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办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。
(二)承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。
(三)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、协调工作,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。
(四)负责与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双拥办联系,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。
(五)提出研究制定双拥工作政策、法规的建议;研究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中一些重要问题。
(六)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工作情况,推广典型经验;组织协调全国性的双拥宣传。
(七)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双拥办开展双拥业务工作。
(八)负责起草、呈报、收发、管理文电工作。
(九)编印双拥工作刊物和资料。
(十)承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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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72-2113120 2118990 2118576